白眉隨筆 ~ 色戒

在還沒開始之前,請諸位尊貴的女士讀者大德們看了這一篇白眉隨筆,請不要發怒和下通殺令或要逼白眉寫懺悔文念懺悔咒。這篇文章也只是白眉發瘋隨隨便便下筆所寫的無營養文章,所以請諸位尊敬美麗慈祥的師姐大大姐大德們高抬貴手,下手輕一點不要打臉。而也請諸位師兄男士大德們不要高聲呼喊助威,感恩圖報。請雙方面人馬耐心看完整篇文章再決定下手宰割也不遲。

最近時常在思考一個問題,佛教五戒當中的不邪淫到底是如何解釋?現代五戒中邪淫的注解是說:所谓邪淫,是指合法的夫妻關係以外的男女爱欲行为。例如強姦、嫖妓、重婚、誘拐、販賣人囗、妨碍家庭、强迫别人从事賣淫等有觸犯國家法律和傷社會風化的行為,都犯了邪淫戒。。。

我看了這段五戒~邪淫注解之後,我更加的迷茫困擾,為何我會有此疑問呢?請大家再看以下這一段:關於淫戒,在《優婆塞五戒相经》中是“若優婆塞(在家居士)共淫女行淫,不與直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就是说,優婆塞受持五戒,付费嫖妓便不犯邪淫戒,不付费用时才犯了邪淫戒。

我還記得我小的時候,晚飯後跟著我的父親出去散步,看到「阿謝」(南洋的富豪有錢人子弟少爺稱呼 )大家互相打招呼問好,而我父親不是開口問人家吃飽了沒有?而是大聲問人家:「娶了幾個?」(看著我父親羡慕的表情,天真的我還很奇怪怎麼沒人問我的父親娶了幾個。。。)我們再看看一夫一妻制的歷史你會發現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其實差不多在十九世紀才出現,而香港也是在1971年才廢除一夫多妻制離現在還不到半個世紀,這也說明在中國大陸也是奉行一夫一妻制一直到民初。而看回圣經或回教可蘭經,也沒有注明一夫一妻制,而古代的印度佛教制度不但沒有注明一夫一妻制反而還更近一步說明在家居士付费嫖妓便不犯邪淫戒,不付费用时才犯了邪淫戒。

可是縱觀當今現代佛教之五戒所谓邪淫,是指合法的夫妻關係以外的男女爱欲行为。何謂合法夫妻?是不是要有結婚證明書?法律認可才是合法夫妻不犯邪淫而沒有註冊結婚只是結果雙方家長認同,親戚朋友認可的就不算是合法夫妻而就是犯了淫戒嗎?或者一對男女兩情相悅互相結為連理,一生中互相共勉共存,互相尊重,互相守候支持直到白首。那這算不算犯了邪淫戒呢?至於說婚姻是繁衍後代天然的途徑,這是無可厚非,但邏輯上這並不等於繁衍後代便成為婚姻制度的先決條件,否則,無法生育或不願生育的人士便不享有婚姻的權利。

我們再深入一點的去看整個大綱局面,如果在古印度某位佛教居士大德跑去付費嫖妓,是不是就犯了邪淫?如果世尊佛陀在那個時候出來高聲呼喊:“嫖妓是邪淫!嫖妓是犯戒!嫖妓會墮地獄!”,我相信佛教肯定在那個時候一定不受當時的印度社會所接納,還會被當著是異類、是一個笑話。分分鐘還會受到古印度法律的制裁而被貶為邪教!何況在那個時候,也是重男輕女,一夫多妻制的時代,這些也都是合法的事情。如果古代原始佛教提倡一夫一妻制,我很肯定的說佛教在古印度一定不能得到發揚。不但只是古代印度,連古代的中國也是提倡一夫多妻制。在古代中國一直到民初,一夫多妻在中國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很多佛教居士大德們也是一夫多妻,每每有何高僧大德說法大會,大家還不是邀妻挽妾大家一起趕赴聽法開示,難道這些居士大德們都犯了邪淫大戒嗎?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要看情況而定的,就算是佛陀制戒,也是要遵從當時的國法以及社會風俗習慣。在當時迦維羅偉國是把妓女看著是一個行業(也是最古老行業),在當時是受到法律保障而是合法的,所以不犯法。而古代印度男人娶多妻也不是什麽犯法的行為,這也是受到容許的事情。

我寫到這裡,諸位男女讀者大德們你們可看到當中的分別?一個信仰或宗教團體也是要依照當時的國情、民情文化、司法等而執行的。在當今多數國家,嫖娼是受禁止即使付錢或免費也是犯法亦是犯邪淫戒,一夫一妻外的越軌是不被接受也是國法難容的。不管你身居何位,富可敵國,法力高超,地位尊崇,你還是要服從司法法律,你的舉止還是要符合戒律。

不然,你就只有偷偷摸摸的做。不過要小心別被你的另一半給逮到,嬌嫩的肉體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痕那就太難堪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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